公告日期:2023-01-17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姚圣杰先生、秦真全先生和李绍松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副总经理的履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聘任姚圣杰先生、秦真全先生和李绍松先生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姚圣杰先生、秦真全先生和李绍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丽 朱湘临 李健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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