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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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1 - 2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19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45632_B04 号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
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
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所述的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统称“集团”)于 2023 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必要的内部控制系统并保持其执行的有效性、确保上述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集团于 2023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所述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在审
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集团于 2023 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任何内部控制均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错报发生但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程度的降低。
我们认为,于 2023年 12 月 31 日集团在上述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23 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45632_B04 号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 悦
中国 北京 2024 年 4 月 25 日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唯万密封”)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2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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