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06,673,86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49.069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348,000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163,043,478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17,391,478 股,其中无限制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51,547,09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限制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65,844,3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及限售股流通情况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2,800,90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884%,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6,369,61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9300%,具体情
况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7)。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6,673,86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49.069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3 户,分别为许世俊、许成辰、南通海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力投资”)。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世俊、许成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进行减持。
(5)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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