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华研精机资讯
2021-11-24 22:30: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1-25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创业板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投资风 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险提示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塘镇创立路 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年12月6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相关承诺将作为本招股意向书附件。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随着行业技术发展,客户对于瓶坯智能成型系统的注塑量、生产周期、成型效率、运行稳定性、耗电量等性能和能耗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同行业的客户亦对于塑料瓶包装的材质、光照、阻隔、外观等要求不尽相同。公司需创新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响应客户需求、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并针对不同下游应用领域进行相应的技术开发和储备。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持
续创新,研发费用从 2018 年 1,994.71 万元上升至 2020 年 2,586.51 万元。如果
公司未能敏锐把握市场动态、研发方向偏离市场预期,或在设计、研发、试验产品的过程中考虑不周或设计不当,可能导致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