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毅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毅雄,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5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焊接工程研究所所长,2013年5月退休;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 托 出 席 董 缺席董事 出 席 股 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吴毅雄 5 1 4 0 0 2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任期内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吴毅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1 1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工作会议,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4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 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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