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聚赛龙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952,1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58,564,5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9,470,740.4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093,819.51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58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131 万元(包括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
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进一步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拟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绿色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授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将严格评估、筛选低风险、稳健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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