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4月 18 日对达嘉维康有关情况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达嘉维康
保荐代表人姓名:柳泰川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国民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国民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公司三会资料;核查董监高变动资料及相关公告;核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访谈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动情况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
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访谈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转情况、审计情况;核查审计部门人员资料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与公告相关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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