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51,626,42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367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 51,626,425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 18.00 元/股(不含 18.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8.0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7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
为 18.0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7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4:23:22:317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11 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 11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48,560 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4,751,780 万股的 1.007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3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1 月26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5、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2.37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6、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581,321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
行。
最终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本次发行价格 12.37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经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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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