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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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2: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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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该议案经2023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后经2023年5月24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确保年报审计工作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加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形成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初稿,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推动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发表审计意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意见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工作进行了评价。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评估、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和审计范围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评估等。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规则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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