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57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11 月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670,000.00
股,发行价为 22.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409,000.00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4,600,693.39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 3,875,771.6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808,306.6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出具报
告编号:天职业字【2021】43057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8,967,945.0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37,371,464.64元,本年度使用31,596,480.4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8,967,945.07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398,479,408.3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4,833,893.30元,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383,645,515.07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净额人民币371,840,361.54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6,639,046.8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权限,洪江区支行不能直接签订监管协议,转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签署;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 2023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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