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万年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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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22: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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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万年青”、“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1 年 6月 1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1〕3216 号文同意注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针对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上市相关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上市相关议案。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第 33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 33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16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事宜。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粤万年青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15%,未
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战略投资者如下:

(1)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民生证券粤万年青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粤
万年青专项资管计划”)。

(2)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系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或有)

(三)战略配售的参与规模

(1)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粤万年青专项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10%,即 400 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具体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粤万年青专项资管计划拟认购比例及金额符合《特别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2)民生投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或
有)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15%,未
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符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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