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青木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 号),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666,667 股,发行价格为 6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1,666,687.70 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12,378.99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3-1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以及经公司(1)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于2024年0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集资金 用状态日期
1 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 9,085.10 9,085.10 2024 年 3 月 8 日
设项目
2 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 11,907.35 11,907.35 2025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3 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 9,880.05 9,880.05 2025 年 3 月 31 日
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4 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40,958.67 40,958.67 2026 年 3 月 22 日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81,831.17 81,831.17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及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保荐机
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 2022 年 3 月、2023 年 6 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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