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杜建玲,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杜建玲,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林学专业背景。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 8 月,在河北林学院任助教;1989 年 9
月至 1992 年 6 月,在北京林业大学攻读研究生;199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
在河北农业大学任助教、讲师;2003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中国林业出版社
历任教材中心、总编室副主任、主任;2020 年 6 月至今,在中国林业出版社任
中国林业百科全书编辑部任编辑;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在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相关议案情况,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2023 年度,公
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8 次。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2023 年 1 月-2023 年 8
月),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3 次,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3 年 1 第二届董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 同意
月 10 日 事会第十 目的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2 2023 年 4 第二届董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同意
月 25 日 事会第十 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二次会议 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管
报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
新论证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 2023 年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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