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何氏眼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本保荐机构对何氏眼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从公司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使用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16,431.13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41,457.93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105.60
本年度使用金额 33,352.3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12.81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3,346.5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76,006.98
其中:购买理财 54.34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75,952.63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 年 3 月,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沈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民主广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民主广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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