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金埔园林资讯
2024-09-26 18: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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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叶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叶玲受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叶玲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
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征集人叶玲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叶玲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历任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导师;南京中科水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鼓楼区叶之繁百货经营部负责人;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系基于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征集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1、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提案3.00:《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征集主张


征集人叶玲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声明:就股权激励相关提案1.00-3.00,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10月8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10月8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3)征集期限: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征集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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