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百诚医药资讯
2021-11-10 18: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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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10


关于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8月11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11008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经收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会同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医药”、“公司”、“发行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落实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落实函的回复所用释义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保持一致。本落实函的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招股说明书中对落实函中要求披露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考虑到落实函中回复的完整性,不同问题的回复存在重复内容的情况。因此,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时,考虑招股说明书上下文联系及可读性,针对重复的内容进行了适当合并、节略,并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编号重新进行了编排。


问题 1 关于收入确认

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包括受托药品研发和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受托药品研发中的临床前药学研究收入分别为 3,714.78万元、8,165.14万元、7,992.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5.23%、52.20%、
38.57%。2020 年临床前药学研究毛利率由 2019 年度的 64.90%下降至 55.58%,
主要系 2020 年度较多的项目未达到里程碑节点,期末按成本确认收入金额为1,700 余万,占临床前药学研究收入金额的 21.96%,2019 年该比例为 11%,导致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发行人申报文件披露,临床前药学研究按照履约进度(里程碑法)进行收入确认,各里程碑的履约进度采用固定节点比例。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即两个里程碑节点时中间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公司结合药学研究项目的行业规范、项目特点、历年研究经验及合同约定的成果交付时点,设置了五个里程碑:小试、中试、三批工艺验证、注册受理和通过审评,各里程碑的履约进度采用固定节点比例,各里程碑的履约进度比例、收入确认时点、依据具体如下:

序 里程碑 完工/履约进 累计完工/履约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依据
号 度 进度

1 小试 35% 35% 完成小试生产工艺

研究

指导对方完成项目

2 中试 20% 55% 药品最少一批放大 经客户盖章确
生产(即预验证批) 认的项目进度

指导对方完成项目 确认单

3 三批工艺验 20% 75% 药品放大生产,连续

证 三批样品生产,并经

检验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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