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7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106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2021〕01065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落实函中所提及的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医药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本说明中涉及货币金额的单位,如无特别指明,均为人民币万元;若明细数加计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请发行人全面梳理报告期内临床前药学研究以及临床研发服务合同,结合履约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归属及转移、为客户带来经济利益的相关证据,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具体依据;(2)选取里程碑确定实际履约进度的依据;(3)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落实函第 1条)
(一) 公司合同的梳理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临床前药学研究以及临床研究服务合同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重点查阅了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前 20 大客户的业务合同,涉及合同 186份,合同金额合计 67,214.94 万元。前述核查覆盖客户的营业收入及其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核查客户营业收入 15,759.68 11,141.00 7,219.56
营业收入 20,724.78 15,641.56 8,212.21
占比 76.04% 71.23% 87.9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通常约定: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于客户;公司不得在向客户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本品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公司需定期将项目研发进度等资料发送给客户,客户可随时派人去公司现场进行审计、跟踪和检查,公司无条件开放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和现场等,配合客户的相关工作。同时合同约定,客户按照研发进度达到的里程碑节点,分阶段向公司付款。另外,客户若与公司提前终止合同,双方根据实际研发进度据实结算,公司收到款项后需向客户交付尚未移交的项目研究资料。
公司的业务合同基本为格式化条款,临床前药学研究合同与临床研究服务合同有所区别。在与客户合作的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选择对应业务的合同模板为基础与客户谈判,根据谈判结果对收付款等条款进行相应调整,使得公司同类业务大部分的合同条款内容基本相同。为减少内容重复,下述表格选取前五大客户各业务类型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相关合同条款
1、技术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成立项目组负责本产品的质量仿制药研究开发工作,并至少每半月向甲方通报项目进程及项
目完成的数据;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情况,且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3、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
4、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
卡左双多 还已付款项;
巴缓释片 5、付款条款:
花园药业股份有 (卡比多 第一期费用(项目首付款):乙方完成实验室处方与工艺研究并完成小试研究总结,双方完成实验室小试工艺交接,乙
限公司 巴 50mg,左 方提交小试交接报告或甲方不进行实验室工艺交接仅对乙方小试研究总结进行确认,双方签署《实验室交接完成确认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