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7
关于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签发的《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43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会同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医药”、“公司”、“发行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释义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保持一致。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招股说明书中对问询函中要求披露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考虑到问询函中回复的完整性,不同问题的回复存在重复内容的情况。因此,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时,考虑招股说明书上下文联系及可读性,针对重复的内容进行了适当合并、节略,并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编号重新进行了编排。
目录
问题 1 关于业务模式 ...... 3
问题 2 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 31
问题 3 关于股权转让 ...... 45
问题 4 关于股份支付 ...... 53
问题 5 关于营业收入 ...... 61
问题 6 关于新增客户 ...... 71
问题 7 关于采购的临床试验服务 ...... 81
问题 8 关于销售模式 ...... 93
问题 9 关于研发费用 ...... 99
问题 1 关于业务模式
申报材料和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提供受托药品研发服务和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受托药品研发服务主要分为临床前药学研究和临床服务,其中临床试验研究服务集中于生物等效性(BE)试验;
(2)发行人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先行自主立项研发,在取得阶段性技术研发成果后,根据市场需求及发展规划向客户推荐,推荐成功后客户委托发行人在前期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后续研发,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在小试、中试、三批工艺验证、稳定性考察、BE 实验、注册申报和获取批件任意节点均可进行;
(3)同行业可比公司阳光诺和收入结构中未出现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服务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收入增长较快。
请发行人:
(1)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用举例的方式分别披露发行人在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服务、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业务中的工作内容、业务流程、相关服务的作用及价值;
(2)补充披露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发生在不同研究阶段的分布情况,相关研发技术成果转换后是否约定后续研发工作必须委托发行人进行,发行人在研发成果转换后是否保留销售分成权益的主要考虑因素;
(3)结合发行人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换的技术储备、人才优势、业务流程、相关案例,分析并说明发行人如何有效防范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失败的相关风险;报告期内主要研发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是否均已确定买家或潜在买家、项目的当期进度及预期结果;
(4)同行业可比公司开展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业务的情况,相关业务模式和会计处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补充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5)补充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实验、临床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情形,针对
险提示。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及补充披露情况
(一)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用举例的方式分别披露发行人在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服务、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业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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