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7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 监事会......35
第一节 监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1
第一节 通知 ......41
第二节 公告 ......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二章 附则......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71880010T。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 Hongfuhan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
技大楼 1 栋 1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
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取满意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导热材料、散热
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石墨散热膜、石墨烯功能材料、电子吸波材料、碳材料、电子复合材料、超薄热管、石墨碳素、超薄 VC(均温板)、PET、Pl 膜材类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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