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振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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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9: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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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振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振煌,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及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中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主任,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
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次数 数(现场/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张振煌 现任 6 6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共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监高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事务所会计师进行了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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