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名称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4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25日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8月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25日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10月 1、《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25日
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12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13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体系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情形,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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