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长城证券对本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1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68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68,144,762.1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3,255,237.8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8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度(%)(3)=(2)/(1)
1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 14,343.96 14,343.96 5,045.20 35.17
及 DDTA 新建项目
2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 14,512.21 14,512.21 2,928.33 20.18
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753.16 13,753.16 28.16 0.20
4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6 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 14,716.19 14,716.19 10,556.21 71.73
基础设施建设
合计 68,325.52 68,325.52 29,557.9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扩
2,4-二氯-5-氟苯甲酰 扩产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 产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
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预计 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预计
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2024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2025 年 4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尿嘧啶预计 2025 年 3 月 31 状态;尿嘧啶预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将延期,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项目和尿嘧啶新建项目达到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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