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天禄科技资讯
2024-04-17 18:44:18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8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2024 年 4 月 18 日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4 年 04 月 1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266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贺爱雅、陈丽芳

审计报告正文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禄科技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
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禄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
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的确认
2.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之 37 及附注七之 61。天禄科技的收入主要来源为导光板
销售,2023 年度天禄科技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96,417,820.90 元,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
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通过对管理层访谈和审阅销售合同,了解和评估了天禄科技的收入确认政策;
(2)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报告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比较分析等;
(3)抽查与销售相关的重要合同、销售订单、对账单、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销售回款,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对重要客户通过函证的方式确认销售收入发生额、应收账款余额等信息;
(5)针对可能出现的完整性风险,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在增加收入完整性测试样本的基础上,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对存货的发出到收入确认单证相关时间节点,以评估销售收
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是否存在截止问题。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得出审计结论,天禄科技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确认及披露是合理的。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如天禄科技财务报表附注五之 13、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5 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禄科技应收账款期末

账面价值为 179,276,800.00 元,占天禄科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5.14%。天禄科技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
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的判断及考虑因素,并考虑是否存在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况;(3)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等,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