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绿岛风资讯
2024-08-28 16: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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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岛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5 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17,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的工作,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3,413,166.5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336,833.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华兴验
字[2021]2100079017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过往“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新风类产品 30 万台建设项目 2,094.41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033.95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8,785.00

4 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8,400.00

5 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5,600.00

合计 39,913.3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33.68 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0.32 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 365.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1,220.32 万元的29.9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 36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365.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1,220.32
万元的 29.91%,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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