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立科技资讯
2024-04-25 1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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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华立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等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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