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华立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等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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