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股票简称:宏昌科技 股票代码:301008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5.7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164.2724 万股的 3.5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7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宏昌科技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09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9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5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或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1%;
或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准,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取决于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R=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值/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对应的公司归属系数如下:
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R R≥100% 100%> 95%> 91%>R≥ R<86%
R≥95% R≥91% 86%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 0.75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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