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波)
本人杨波,在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自当选之日至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波,研究生学历。1983 年 9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东北财经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
高级管理者发展与培训(EDP)中心特聘教授;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大
连财经学院返聘专家;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3 次董
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议的情况如表 1、表 2 所示。
表 1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事姓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名 董事会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杨波 3 3 0 0 否
表 22023 年度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事姓 本年度应列席 亲自列席次 委托列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名 股东会议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杨波 1 1 0 0 否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及时签字确认;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出席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对每次会议的参会、会议决议都亲自签字,明确责任。
(二)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事前了解事项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见表 3 所示。
表 32023 年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董事会届次 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3/11/30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等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对相关重要的事项发表了 4 项独立意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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