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5
2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凯淳股份”、“公司”、“发行人”)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除
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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