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期内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郑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国
际商务师。历任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浙江省台州分公司经理部文员、副经理,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2018 年 8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605369)
独立董事。现兼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3527)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郑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次
注:本人因报告期内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离任。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积极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任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内部审计机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次进行沟通。具体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
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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