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录
问题一、关于韩志勇和中模系主体。 ...... 6一、韩志勇在中模云商任职情况、在喀什同源和珠海中模同源持股和任职情况等,以及韩志勇是否实际控制中模云商,是否决定中模云商经营决策,反馈回
复所述韩志勇参股中模云商是否准确...... 7二、韩志勇控制或任职以及韩新闻持股的中模系主体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股权结构、主要财务数据,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以及与发行人在人员、资产、业务、客户、供应商等方面的关系。韩志勇仅通过中模国际间接持股发行人 1.87%的股份,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共同为发行人融资提供担保的原因。韩新闻退出持股后于 2017 年任发行人营销中心总监的原因,与韩志勇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2三、韩志勇将中模云商 2018 年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北京慧聪再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慧聪集团及其下属主体与韩志勇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与慧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背景,慧聪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性...... 21四、发行人与中模系主体重叠客户的相关销售情况,并结合销售内容、项目情况、项目获取方式等披露发行人与中模云商及韩志勇和韩新闻控制的其他中模系主体是否存在联合投标,或者协助发行人获取合同或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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