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核查情况的说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志特新材资讯
2020-09-11 18:04:4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9-1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核查情况的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0]第 ZE052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核查情况的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0]第 ZE05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071 号)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以下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

【问题 2】关于实际控制人与股份代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渭泉于 2002 年 1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广昌县澳
沪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珠海澳沪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志特有限监事,发行人主要的其他关联企业
多为物流企业。蔡立楷、温婷、曾宇曾代高渭泉持有公司股份,蔡立楷任现任珠海朗仕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仕达)总经理。公开信息显示,朗仕达从事建筑脱模剂、铝合金模板配件、五金产品等的生产销售。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输费用分别为 1,134.25 万元、2,190.14 万元、3,431.72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海洲物流运输的比例占 91.02%、86.16%和 66.01%,
2017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运输费用占海洲物流营业收入的 86.02%、97.26%和 54.28%。海洲物
流为实际控制人高渭泉之堂弟高广亮的合作伙伴何海孟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一、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及其近亲属从业经历、发行人主营业务演变情况以及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主要客户资源取得过程,分析并披露高渭泉创立发行人并从事模具业务的原因和合理性;

二、蔡立楷、温婷、曾宇代高渭泉持股是否签署代持协议,认定存在代持关系的依据是否充分,代持关系是否真实、有效解除,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朗仕达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叠,如是,补充说明重叠客户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以及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朗仕达产品与发行人销售业务搭售的情形;

四、海洲物流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要财务数据,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的原因,海洲物流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是否专门为发行人运输业务而设立;


五、海洲物流的运输车辆数量及人员情况,资产、运输车辆数量、人员规模和运输车辆行驶里程是否与其为发行人提供的物流服务量匹配,相关运输费定价是否公允。

请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四、五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海洲物流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要财务数据,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的原因,海洲物流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是否专门为发行人运输业务而设立;

1、海洲物流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洲物流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江西海洲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61024MA35G9025N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白陂乡饶中街 16 号

法定代表

何海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14 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装卸搬运;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产品配送及包装;货运
经营范围

代理及其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唐由良,持股 80%

股东

何海孟,持股 20%

报告期内,海洲物流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