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志特新材资讯
2020-09-11 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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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11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071 号)已收悉。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已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以下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除非另有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披露及修改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关于韩志勇和中模系主体。 ...... 4
【问题 2】关于实际控制人与股份代持。 ...... 34
【问题 3】关于发行人间接股东在下游企业任职。 ...... 55
【问题 4】关于客户获取方式。 ...... 63
【问题 5】关于产品定价依据和调价机制。 ...... 71
【问题 6】关于租赁业务收入。 ...... 76
【问题 7】关于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 ...... 80
【问题 8】关于销售及租赁业务项目。 ...... 87
【问题 9】关于产品销售半径。 ...... 98
【问题 10】关于租赁业务成本。 ......112
【问题 11】关于毛利率。...... 125
【问题 12】关于境外销售。 ...... 134
【问题 13】关于废铝回收。 ...... 145
【问题 14】关于客户。 ...... 158
【问题 15】关于客户与供应商重合。 ...... 173
【问题 16】关于预收款项。 ...... 178
【问题 17】关于存货。 ...... 189
【问题 18】关于现场服务费。 ...... 195
【问题 19】关于政府补助。 ...... 198
【问题 20】关于商誉减值。 ......211
【问题 21】关于预付款项。 ...... 213
【问题 22】关于其他应付款。 ...... 217
【问题 23】关于收入的季节性。 ...... 233
【问题 24】关于股份支付。 ...... 240
【问题 25】关于固定资产。 ...... 244

【问题 1】关于韩志勇和中模系主体。

根据申报材料,中模云商原为中模国际全资子公司,2018 年 4 月第一大股
东变更为喀什同源信息技术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喀什同源”),2018 年 7月第一大股东变为北京慧聪再创科技有限公司,中模云商第二大股东为喀什同源,持股比例 35.72%,韩志勇持有喀什同源 60%的股份,第三大股东为珠海中模同源咨询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中模同源”),持股比例为 19.61%,魏锋持有珠海中模同源 70%的股份。但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韩志勇持有珠海中模同源 70%的股份。中模云商与发行人业务存在一定重叠,双方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前五大客户中,存在中国建筑、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客户重叠。

韩志勇于 2017 年 5 月辞去发行人董事,现任中模云商法定代表人,以及中
模云(惠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模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模科建(北京)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模慧隆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中模华隆模架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或董事。2016 年-2018年,韩志勇、高渭泉、刘莉琴曾为担保方,为发行人向慧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

发行人发起人股东韩新闻于 2013 年 1 月自公司辞职,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权转让给温婷,2017 年 7 月起在发行人任营销中心总监。公开信息显示,韩新闻持有广东中模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珠海中模志合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1%股份,广东中模云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0%股份,目前三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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