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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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 年度-2019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0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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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4
财务报表附注 1-139
审计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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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061 号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
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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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
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三、(二十四)。 2017 年-2019 年,
贵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铝模板系统
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
赁及相应的技术指导等综合服
务,该行业与客户的合作模式不
断变化。 1、报告期内对建筑铝模
板系统出售收入的确定依赖于对
相关合同做出适当的判断。贵公
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涉及的商业
安排呈现形式多样化,因此在针
对每个合同不同安排确定收入的
实现需要运用重大判断。其最大
的风险在于贵公司可能存在不恰
当的将具有售后回租等条款的合
同确认为收入,这会导致收入和
利润的提前确认;
2、报告期内针对建筑铝模板系统
出租收入的确认依赖于贵公司与
客户对相关工作量的确认。其最
大的风险在于贵公司可能无法及
时获取客户使用其建筑铝模板系
统的工作量确认单。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
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
评价 2017 年-2019 年的收入确认
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以下程序:
1、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询
证 2017、2018 年、2019 年发生
的收入金额以及往来款项余额,
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
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
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交易
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
发货清单、完工量确认单、客户
签字确认的最终面积结算单等,
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
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
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
单、完工量确认单及其他支持性
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
恰当的会计期间;
检查报告期内重大或满足其他
特定风险标准的与收入确认相
关的支持性文件;
5、走访重大客户,评价相关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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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
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
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会
计政策;
6、针对贵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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