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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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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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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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范金华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
构”)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深
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期间主持或参与多个上市公司年度会计
报表审计工作及多个拟上市企业首发审计工作。 2007年11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
资银行业务,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了和而泰、佳士科技、德联集团首次公开
发行项目和海陆重工、长盈精密、德联集团、和而泰、海能达非公开发行项目。
蒋猛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期间主持或参与十余家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3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完成或承做项目包
括长盈精密、煌上煌、百洋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原内配、正邦科技非公开
发行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周燕春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业务经理。曾任职于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期间参与了汇川技术、飞马国际、塔牌集
团、 超华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及拟上市企业瑞尔特首发审计工
作。2015年7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了多家企业的IPO项目前期
尽职调查、规范辅导等工作。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龙柏澄先生、李祖业先生、章日昊先生。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司”
或“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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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Jiangxi GETO New Materials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8,78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渭泉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广昌工业园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2月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0794-3637898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设备与制品的研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
新设备生产及产品销售、租赁和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
术除外);建筑劳务分包(凭相关资质经营);模板脚手架工程;金属出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国信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国信证券依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及国信证券
投行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对志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履行
了内核程序,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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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志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请文件由保荐代表人发表
明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部门进行内部核查。 部门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
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019年4月30日、2019年8月19日,项目组分别修改完善申
报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公司风险管理总部投行内核部(以下简
称“内核部”),向内核部等内控部门提交内核申请材料,同时向质控部提交工
作底稿及补充工作底稿。
2、质控部组织内控人员对工作底稿进行齐备性验收,对问核底稿进行内部
验证。质控部提出深化尽调、补正底稿要求;项目组落实相关要求或作出解释答
复后,向内核部提交问核材料。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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