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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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21: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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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0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录


问题一、关于韩志勇和中模系主体。 ...... 6一、韩志勇在中模云商任职情况、在喀什同源和珠海中模同源持股和任职情况等,以及韩志勇是否实际控制中模云商,是否决定中模云商经营决策,反馈回
复所述韩志勇参股中模云商是否准确...... 7二、韩志勇控制或任职以及韩新闻持股的中模系主体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股权结构、主要财务数据,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以及与发行人在人员、资产、业务、客户、供应商等方面的关系。韩志勇仅通过中模国际间接持股发行人 1.87%的股份,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共同为发行人融资提供担保的原因。韩新闻退出持股后于 2017 年任发行人营销中心总监的原因,与韩志勇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2三、韩志勇将中模云商 2018 年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北京慧聪再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慧聪集团及其下属主体与韩志勇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与慧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背景,慧聪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性...... 21四、发行人与中模系主体重叠客户的相关销售情况,并结合销售内容、项目情况、项目获取方式等披露发行人与中模云商及韩志勇和韩新闻控制的其他中模系主体是否存在联合投标,或者协助发行人获取合同或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五、结合韩志勇及中模系主体持股发行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中模系主体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实现收入或毛利情

况,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3
问题二:关于实际控制人与股份代持 ...... 25一、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及其近亲属从业经历、发行人主营业务演变情况以及发行人核心技术来源、主要客户资源取得过程,分析并披露高渭泉创立发行人并
从事模具业务的原因和合理性...... 26
二、蔡立楷、温婷、曾宇代高渭泉持股是否签署代持协议,认定存在代持关系的依据是否充分,代持关系是否真实、有效解除,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
纷;...... 30三、朗仕达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叠,如是,补充说明重叠客户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以及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朗仕达产品
与发行人销售业务搭售的情形...... 31四、海州物流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要财务数据,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的原因,海州物流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是否专门为发行人运输
业务而设立...... 33
附件一:发行人与中模云商 2018 年度、2019 度及 2020 年 1 月至 6 月部分客户

重叠项目的相关情况 ...... 38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33、36、3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31, 33, 36, 37/F, SK Tower, 6AJianguomenwai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8610) 5957 2288 传真/Fax:(86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曾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就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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