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8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
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935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 1-121
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第 二 轮 审 核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0]00935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57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致远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关于收入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 2017-2019 年对一汽解放的销售占比较高,分别为95.86%、85.97%和 70.73%,发行人为降低对一汽解放的依赖,分别于 2017 年新增上汽红岩,于 2018 年新增济宁重汽、成都大运和北汽福田,于 2019 年新增江铃重汽、陕汽商用车和济南重卡等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述客户销售的各型号 LNG 产品单价均存在不同
程度的下滑情形。
(2)发行人 LNG 供气系统产品各期销售前十名的产品在报告期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形,平均降幅比例为 6.48%、9.08%和 5.52%,贮气筒产品 2018-2019 年同样存在单价下滑的情形,2020 年 1-3 月发行人贮气筒产品平均单价上升系因为公司销售量最大的两个型号贮气筒产品均为增加喷涂工艺的产品,喷涂工艺产品的销售单价高于非喷涂工艺产品。前述产品逐年下降的原因系整车厂商客户对长期连续供应的同种型号产品会提出一定的降价需求,发行人称将基于客户需求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改进,开发具有较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提升盈利能力。
(3)发行人 LNG 产品在平均销售单价持续下滑的情形下,毛利率持续上升,原因系发行人单位成本持续下降,单位成本持续下降主要受单位材料成本的影响,发行人采购的钢板和铝框架等原材料均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发行人自产的贮气筒单位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持续上升。
(4)发行人在销售合同中对保修义务作出了安排,具体为自购买之日起真空度保修两年,其余保修一年。发行人与江铃重汽、北汽福田存在返利政策约定,前述返利政策最大优惠额度占对应客户销售价格的比例均低于 10%,未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5)报告期内曾出现天然气价格大幅上升,直接影响天然气商用车的销售,导致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形。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未就天然气价格变动与 LNG 商用车销量之间的关系作出充分披露。
请发行人:
(1)补充说明报告期销售的供气系统和贮气筒产品中,连续降价的供气系统产品和贮气筒产品占各期销量和销售金额的比例,主要产品是否均存在持续降价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趋势;说明对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降价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开发的新增客户是否存在建立合作关系后次年产品售价即下滑的情形;说明未增加喷涂工艺的贮
气筒产品 2020 年 1-3 月是否存在价格下滑的情形;结合 2020 年各月
的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客户是否对喷涂工艺产品提出了降价要求;量化分析主要客户降价政策对报告期各期业绩的整体影响金额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2)说明发行人各期新型模具的开发和被客户采纳情况,推出的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情况,量化说明发行人通过研发新产品减少产品降价的情况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3)结合钢材和铝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分析说明前述原材料价格是否存在进入上涨周期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对原材料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特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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