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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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2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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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黄志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经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开始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勤勉、诚信、独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志雄,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工商管理博士,经济师。已取得证券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券经纪、证券代理发行、证券投资咨询、基金、期货从业资格及证券业二级水平证书,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曾长期任职地区市商委经委、广州人寿、粤财信托、广东证券等政府经管部门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 年 8 月起,在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顺钠股份”)工作,历任董事、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佛山市顺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顺钠股份副董事长,兼任顺钠股份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 年 7 月获聘为广东华南科技资本研究院高级顾问;2015 年 5 月获聘为中国
新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股票代号:08167)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获聘为华南理工大学 MPAcc(会计硕士)校外导师;2017 年 1 月获聘为澳门城市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任期
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相关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黄志雄 5 1 4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应参会 1 次,
实际参会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2023 年任职期内,对公司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认真审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等相关会议材料,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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