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〇年六月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7
二、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7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8
四、 发行人的设立......11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12
六、 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3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13
八、 发行人的业务......14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4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5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5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6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7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7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8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18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19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19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20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20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21
二十二、 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21
二十三、 结论意见......22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名称分别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恒辉安防、 指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恒辉有限 指 公司前身,恒辉(南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曾用名:南通恒辉手
套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招股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编制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审计报告》 指 立信会计师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A10105 号”《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 立信会计师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
告》 指 字[2020]第 ZA10107 号”《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
《纳税情况专项审 立信会计师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
核报告》 指 字[2020]第 ZA10108 号”《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纳税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
《发起人协议》 指 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并通过的关于发行人上市后生
效的章程(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创业板首发管理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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