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德固特资讯
2021-02-23 19: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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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24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固特”、“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5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65 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5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1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125.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87.50万股,占本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根据《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青岛
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769.8572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5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8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21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8010858%,申购倍数为6,328.67901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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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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