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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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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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金光)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徐金光)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 持独立性。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徐金光,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 年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获硕士学位。历任山东省林木种苗站副站长、 山东省林木种苗花卉站站长、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理事长等 职,2020年6月退休,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2021年3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8次,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 议材料,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大会
事会会议 次数

徐金 8 1 7 0 0 否 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召开背景并获取会议资料,认真审阅会 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 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审议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 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任职期
间,公司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整体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情况,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管理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和审计报告,就研发方向、市场布局等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严格审查了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及制定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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