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
暨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
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