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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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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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小明作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识科技 ”)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 至2023年12月22日结束。在2023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出席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慎重审议了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意见,勤 勉、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 历如下:

杨小明,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香港公开大学工 商管理学硕士学位(MBA);厦门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 香港中文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EMPAcc)。任福建诚鑫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7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2日任创识科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 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能够 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3次股东大会,未曾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年度内,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 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二)2023年4月24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 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1、于2023年1月17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于2023年4月24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于2023年8月25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2)《关于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项目延期事项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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