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4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6,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志毅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根据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 相关规定,同 意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总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 ,占发行
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具体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数量为准。
3、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方式及定价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或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6、发行与上市时间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之日起 12 个月
内自主选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点;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上市时间。
7、承销方式及发行费用承担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次发行的承销费、审计费 、律师费、信 息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8、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
自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 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电 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发将根据投资项目的
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 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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