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项目内部审核流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具体内部审核流程如下图所示:
保荐代表人、项目人员审慎核查
项目前期调查
部门内部评议
质控部组织初审反馈
项目立项审核
投行业务立项委员会审议
保荐代表人、项目组尽职调查
项目现场工作
业务部门负责协调及项目管理
项目提交内核 业务部门内部评议
内核部组织审核、质控部验收底稿
项目内部审核 内核委员会会议审议
投资银行委员会审议
二、立项审核
根据国信证券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田微”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立项申请在取得保荐代表人书面同意意见、由项目组所在的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一部内部讨论初步确认项目可行、并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在2017年11月1日报公司投行业务质量控制总部(以下简称“质控部”)申请立项,质控部组织内控机构审核人员初审后,提交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委员会对该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评估、并经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确认后,于2017年11月22日确认同意本项目立项。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组成员构成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一部对本项目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组建了精干有效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在财务、法律、行业研究、投行业务经验上各有所长,包括:
姓名 职务 项目角色 进场时间 具体工作情况
保荐代表人、项 组织尽职调查、上市辅导、
付爱春 投资银行事业部 目负责人、辅导 2017 年 9 月 申请材料制作等;审定申请
执行总经理 人员 材料和工作底稿、组织反馈
意见回复等
投资银行事业部 保荐代表人、辅 参与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制
朱锦峰 执行总经理 导人员 2017 年 9 月 作和上市辅导工作、组织反
馈意见回复等
汪乐林 投资银行事业部 项目协办人 2018 年 9 月 参与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制
业务经理 作等
投资银行事业部 项目组成员、辅 参与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制
贺玉龙 高级经理 导人员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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