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长顺)
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会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8 8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5 5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短期、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
司稳定持续的发展,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年报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工作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五、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其中,本人作为行业专家参加了公司“2023 年度新产品鉴定会”,利用自己的行业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交流,现场调研了解公司产品、技术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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