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俊科技资讯
2024-04-28 15:39:2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蔡燕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 司 2024 年 度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监事会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
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