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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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3
声 明...... 6
正 文...... 8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8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2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3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9
五、 发行人的股东...... 21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34
七、 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45
八、 发行人的业务...... 45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9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54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58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59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60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62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63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 65
律师工作报告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66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68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69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69
二十一、发行人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及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 ...... 70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71二十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等作出的承诺...... 71
二十四、结论意见 ...... 72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词语分别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天秦装备 指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系由秦皇岛天秦装备
制造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整体变更设立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的
行为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发行人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秦皇岛天秦塑胶
工业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天秦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秦
天秦有限 指 皇岛开发区天秦工贸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可涵盖秦皇
岛天秦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天秦塑胶工业有
限公司和秦皇岛开发区天秦工贸有限公司
天津丽彩 指 天津丽彩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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