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南凌科技资讯
2024-04-24 18:36:08
  • 点赞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凌科技”)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7,524,980.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846,210.1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6,322,538.49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2,523,399.99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131,864,605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427,600股后剩余的130,437,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计派息26,087,401.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
金额为15,954,4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经计算,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42,041,813.00元。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因公司新股增发、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437,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计派息26,087,401.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为15,954,4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经计算,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42,041,813.00元。

如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因公司新股增发、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