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外销占比较高,美元是主要结算币种,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锁定结售汇成本,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二)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
体实施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出口业务外汇结算比重较高。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准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尽可能控制交易风险。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导致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授权、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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