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兆龙互连资讯
2020-11-25 20: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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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26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互连”、“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62.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653 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62.5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21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153.12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189.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72.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

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T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兆龙互连”股票 872.8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0 年 11 月 27 日(T+2 日)披露的《浙江兆龙
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T+2 日)
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1 月 2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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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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